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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主要职能
邵阳市审计局成立于1984年1月,是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规定,邵阳市审计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市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全市审计、财政经济及有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计业务相关实施办法和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人民政府、省审计厅报告和向市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四)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区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五)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市辖区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
3、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4、市属地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5、市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市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国家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
7、市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市人民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的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9、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六)负责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组织对市管党政领导干部和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指导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八)负责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或授权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九)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由市人民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一)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行业审计、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办理县(市、区)审计机关班子成员的任免事项。
(十二)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全市审计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业务培训,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活动。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邵阳市审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内部审计协会管理办公室预算(财务未独立核算),不包含下属邵阳市基本建设审计投资中心预算。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收入预算包括公共预算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预算包括基本运行经费、审计项目等专项经费。
(一)2018年初预算收入1772.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72.75万元。
(二)2018年初预算支出1772.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7.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0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68.06万元。基本支出:972.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6.34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270.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9万元。项目支出:80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8.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42万元),公务接待费33.92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减少2.22万元,邵阳市审计局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邵阳市审计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邵阳市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0.0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邵阳市审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8.2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邵阳市审计局有2台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邵阳市审计局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