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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审计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邵阳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邵阳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表
第三部分 邵阳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邵阳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邵阳市审计局成立于1984年1月,是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规定,邵阳市审计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市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全市审计、财政经济及有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计业务相关实施办法和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人民政府、省审计厅报告和向市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四)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区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五)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市辖区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
3、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4、市属地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5、市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市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国家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
7、市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市人民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的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9、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六)负责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组织对市管党政领导干部和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环保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指导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八)负责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或授权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九)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由市人民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一)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行业审计、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办理县(市、区)审计机关班子成员的任免事项。
(十二)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全市审计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业务培训,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活动。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审计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财政审计科、金融外资与社会保障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一科、经济责任审计二科、综合计划科、法规审理科、计划执行科、重大项目审计科、政策落实审计科、机关委员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审计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所属二级机构邵阳市内部审计管理办公室财务未独立核算,所有收支均包含在局机关本级。根据市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邵阳市基建投资审计中心为自收自支的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单独编报。
第二部分 邵阳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邵阳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收入1,64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4.61万元。比上年减少6.44%,占本年总收入的100.00%。其减少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2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6.74万元,占本年总支出69.95%。项目支出608.5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30.05%。与2017年减少596.96万元。主要原因是局机关整体搬迁工程支出减少,压缩了一般性支出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46.5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44.61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2,501.88元,财政拨款支出 2,025.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21.2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33万元,减少18.3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1,644.61万元,政府性基金为0万元。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财政预算安排减少,相应财政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5.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552万元,减少21.42%。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压缩一般性支出,退休职工的退休费由市财政直接拨付给市机关养老保险处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4.6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81.2%。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113万元,减少6.44%。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25.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0.23万元,占80.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28万元,占7.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39万元,占4.91%。住房保障支出126.36万元,占6.24%。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压缩一般性支出,退休职工的退休费由市财政直接拨付给市机关养老保险处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72.75万元,支出决算为2,025.27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初预算安排不足,奖金和职业年金等未纳入预算。其中: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07.74万元,比上年减少14.55%。商品和服务支出420.32万元,比上年增加3.8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78万元,比上年减少74.47%。其他资本性支出35.89万元,比上年增加302.44%。项目支出608.53万元,比上年减少31.9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市审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6.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0.53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56.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 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 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48.3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32万元,完成预算的27.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8.11万元,占60.89%。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5.21万元,占39.11%。公务接待62批次549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8.29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邵阳市审计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公开表已注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邵阳市审计局局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绩效管理,邵阳市审计局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按要求单独公开。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邵阳市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456.21万元。比2017年增加42.6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办公楼增加的物业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487.44万元,其中:货物98.22万元;工程389.22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425.11万元,其中:货物35.89万元;工程389.2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2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 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 (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 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 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 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 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 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 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 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 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邵阳市审计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