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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才是目的 绥宁县审计委下发1号文
  • 2020-06-30 15:21
  • 来源: 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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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才是目的绥宁县审计委下发1号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落实省、市审计委员会文件精神,中共绥宁县委审计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绥委审〔20201号文件),明确了审计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提出了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四项机制,强化了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结果运用,为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实施意见》指出,抓好审计整改,是维护审计监督严肃性和党委、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重要作用的客观需要。审计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增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实施意见》明确整改责任分工:被审计单位是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的主体,要将落实审计整改纳入领导班子重大决策范围,召开党组(党委)会议专题研究;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审计整改负总责,及时部署、统筹协调。

《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审计整改报告、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审计整改联动、审计整改结果运用等四项工作机制。明确了整改结果报告的内容、报送时限、报送对象以及审计整改结果公开范围;提出审计机关要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接机制,实行对账销号;要求建立健全审计与纪检监察机关、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办理、及时反馈;强调各部门要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等情况,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将被约谈或被问责追责。    

作者:李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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