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审计局文件
邵审发﹝2014﹞21号
邵阳市审计局关于
印发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审计局,局机关各单位:
经局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邵阳市审计局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邵阳市审计局
2014年6月30日
邵阳市审计局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邵政办函〔2014〕106号)和《湖南省审计厅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方案》(湘审发﹝2014﹞57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落实公众参与制度。重大决策前,要通过公布决策草案,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民意,充分吸收各方意见。
2.落实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等决策事项,要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3.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会前提交法规审理科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决策。
二、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进一步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再一次进行全面清理,并根据清理结果做好重新修订和废止工作。
2.坚持开门纳谏。审计出台规范性文件要紧紧围绕工作重点,推动深化改革。认真实施“开门立法、广纳意见”工作制度,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座谈会、听证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引入专家、学者立法,准确把握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增强立法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3.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申请审查、备案审查等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邵阳市审计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拟在今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向法规审理科申报。
三、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探索推进规范化审计执法。完善并严格执行审计执法程序制度,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
2.加大审计执法力度。按照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政府责任分工的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和任务,依法履行审计职责,着力反映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努力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监督全覆盖。
四、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1.举办依法行政知识讲座。重点加强对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法制工作人员和市县一线审计人员依法行政知识的普及。
2.建立学法长效机制。法规审理科、政工科等职能部门要举办一至两期领导干部、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坚持会议前学法制度,加大新进机关执法人员的岗前法律知识培训、其他执法人员分批定期轮训。
五、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和问责
1.加强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法规审理科及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一线审计人员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执法不当的行政行为。
2.严格行政问责。严格执行《审计法》、《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进一步督促规范审计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附件:2014年度邵阳市审计局依法行政工作内容责任分解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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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邵阳市审计局依法行政
工作内容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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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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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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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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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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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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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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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干部学法(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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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1次以上局务会议学法或依法行政知识专题讲座并通过部门网站发布信息,计4分。未组织的,扣4分;未发布信息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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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审理科
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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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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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前召开局务会议或依法行政会议专题研究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并通过部门网站发布信息,计3分。未研究的,扣3分;未发布信息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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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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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送依法行政工作信息(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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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市法制办(电子邮箱:40602411@qq.com)报送5条以上依法行政工作信息,计2分;报送的信息被采纳2条以上的,计2分。每少报送1条信息的,扣0.4分;每少采纳1条信息的,扣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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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3条
法规审理科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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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制定本系统依法行政年度工作安排(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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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前印发本系统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明确年度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工作重点、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并通过部门(单位)网站发布,计3分。未制定的,扣2分;未发布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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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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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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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梳理行政职权的基础上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落实执法责任,计6分。未分解执法职权的,扣6分;未确定执法责任、落实执法职权的,扣6分;未确定执法责任、落实执法责任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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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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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统一本系统行政执法文书(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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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本系统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计3分。未印发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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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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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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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行政执法案卷评查(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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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要求报送执法案卷,且通过案卷证查反映的执法行为规范公正,计5分。行政执法行为在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法律适用(含适用裁量权基准)和执法文书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每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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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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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本部门或本系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并通报结果,计3分。未开展的,扣3分;未通报结果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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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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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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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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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合法性审查、申请审查和有效期制度,计16分。未执行的,每次扣2分;报送“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的,每件扣1分;报送材料不齐备的,每件扣0.5分;不配合审查的,每件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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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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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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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计7分。未报送送审稿的,扣7分;逾期报送送审稿的,扣2分;未协调好部门重大矛盾和争议的,扣1分;不配合规范性文件调研或集中修改的,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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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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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及时反馈书面意见,计3分。未及时反馈的,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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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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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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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计8分。依法应听证而未听证的,每次扣4分;未遵守其他程序的,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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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审理科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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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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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反馈听证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等听证会规则,计3分。未执行的,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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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审理科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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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梳理行政职权(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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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梳理、上网公布本部门行政职权并根据职权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计4分。未完成的,酌情扣1-4分;未及时调整的,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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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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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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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执法人员培训(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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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1次以上本机关或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3分。未组织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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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审理科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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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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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依法申领、换发和收回执法证件,计2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执法证件或执法人员离开执法岗位3个月后未收回执法证件的,每起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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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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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执行法规、规章实施反馈制度(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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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发布后3个月内,负责实施的部门将实施方案、步骤和措施书面报送市政府法制办(规范性文件管理科),计2分。未报送的,每起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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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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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善投诉举报制度(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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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部门网站公开本机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明确专人受理,建立投诉举报台账并依法办理,计6分。未公布和明确专人受理的,扣3分;未建立投诉举报台账并依法办理的,酌情扣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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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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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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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抓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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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门网站公示行政复议申请条件、文书格式、受理机构、审理程序和联系方式等事项,计2分;在部门网站公示全部行政复议决定书,计1分。落实不力的,酌情扣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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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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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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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计1分;应当受理而未受理的,每件扣0.5分。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计4分;通过复议案卷抽查发现实体、程序违法或不规范的,每件酌情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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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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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第三人)、行政诉讼被告职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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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答复材料和应诉材料,配合上级复议机关和法院积级化解争议,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判决,计2分。配合落实不力的,酌情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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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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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执行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制度(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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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政府法制办要求,每季度上报1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数据,计3分。未执行或统计迟延、统计不准确的,每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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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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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督促指导县市区审计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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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指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计2分。督促不力的,酌情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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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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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邵阳市法制办公室
邵阳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4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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