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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审计项目安排,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的总体要求,与湖南省审计厅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相衔接,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目标,积极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国家审计促进我市依法行政,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经济运行安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保障和监督作用。
一、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紧扣市委市政府“两中心一枢纽”工作重点,有计划、有步骤的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重点环节实施审计监督;积极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的跟踪审计,不断深化财政审计,继续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切实推进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着力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重大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重点问题,提升审计监督的层次与水平。
(二)综合平衡,统筹兼顾。充分利用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两个平台,理清思路,抓住重点,有的放矢,务求实效。在审计项目安排总量上,合理控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在审计任务分配上,保持项目数量与工作强度相对均衡,在项目进度把握上,从2017年开始,参照省审计厅的模式,统一项目批次、统一时间节点,分期分批完成阶段任务。从严控制审计项目现场实施、审理终结、出具文书与执行反馈的时间周期,全面兼顾项目数量与质量、力量与任务、时间与效率、投入与产出的关系。
二、审计项目安排
(一)财政审计
1、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与重点】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推进建立全口径预算机制,促进规范财政收支,强化预算约束,建立健全规范、透明的预算制度为目标,重点关注预算管理的规范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收入的完整性、资金分配的公正性、预算支出的合规性、支出结构的合理性、预算执行的严肃性、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性、财政运行的安全以及预算监督的公开性。
【审计范围】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文化体育广播新闻出版局、市环保局四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责任部门与完成时间】财政审计科牵头,制定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审计科、经贸审计科、金融社保审计科参加。2017年4月31日前四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都要出具审计报告,5月30日前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2、财务收支审计
【审计目标与重点】按照“把握总体,反映成效,揭示问题,完善制度”的总体思路,摸清各单位的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等总体情况,分析支出结构,特别是用于人员经费、“三公”经费及其他行政经费的总量及比重,揭露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虚报冒领、贪污私分、损失浪费等违纪违规问题,促进相关政策落实,加强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审计范围】对邵阳市教育局、邵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邵阳市人防办、邵阳市扶贫办、邵阳市供销合作总社、邵阳市房产局、邵阳市总工会、邵阳市科技局、邵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邵阳市粮食局、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邵阳市就业服务局、邵阳市第二中学、邵阳经济开发区、邵阳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邵阳市中医院、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邵阳市劳保统筹基金等19个单位2015至2016年度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责任部门与完成时间】财政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审计科、经贸审计科、金融社保审计科、审计中心参加。除邵阳经济开发区、邵阳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个单位外(另定),其他单位在一个半月内完成审计任务,并出具审计报告。
3、县、区财政决算审计
【审计目标与重点】通过审计,摸清县、区财政体制情况,核实财政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财政支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剖析县、区财政管理现状,摸清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
【审计范围】对邵阳县、洞口县、绥宁县、新宁县、大祥区五个县、区人民政府2016年度的财政决算进行审计,
【责任部门与完成时间】财政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审计科、经贸审计科、金融社保审计科参加。2017年9月1日各业务科同时进点,10月31日审计结束,并出具审计报告。
(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的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与重点】以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经济平衡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为目标,重点关注各相关部门与稳科长等密切相关的简政放权相关措施的贯彻落实,涉企优惠政策执行,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反映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审计范围】按审计署安排,每季度对一个县全年共四个县进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责任部门与完成时间】投资审计一科和投资审计二科参加。按照省审计厅规定的时间进行。
(三)、2016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与重点】摸清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体情况,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促进住房保障政策落实、分配公平、管理规范、机制健全、制度完善,维护群众保障权益。重点关注棚户区改造规划和补偿安置情况,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建设情况,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审计范围】市本级和九县(市)三区。
【责任部门与完成时间】金融社保审计科与九县(市)三区审计局参加。按照省审计厅规定的时间进行。
(四)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与重点】以规范权力运行、监督责任落实和促进本地区本部门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运用资源资产资金履行职责为主线,以重大经济事项、政府职能转变、财经法纪、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为重点,以经济活动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为基础,从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两个方面评价领导干部履职绩效情况。推动整改和问责,为领导干部考核和任用提供依据。
【审计范围】市委组织部委托的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刘晓江、邵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谢景峰、邵阳市交通局局长肖高国、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唐智友、邵东县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张世杰、新宁县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伍顺亮、新邵县原副县长、公安局长钟彪、邵阳县原副县长、公安局长申松能、洞口县原副县长、公安局长刘定湘、绥宁县原副县长、公安局长刘德雄、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原院长李林等十一名领导干部。
【责任部门与完成时间】经济责任审计一科和经济责任审计二科参加。每个审计项目一个半月内(二十天内完成现场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审计目标与重点】以促进项目建设中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依约办事,完善跟踪审计责任机制,重点关注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和项目管理,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及时揭露违法违规、管理薄弱和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
【审计范围】武冈机场基建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邵阳市东大路扩改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邵阳医专附属医院临床教学儿科综合楼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邵阳大道提质改造(建设-屏丰路)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邵阳市高新二路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市房产局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审计,继续开展十二个重点项目的跟踪审计,邵阳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邵阳经济开发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责任部门】投资审计一科、投资审计二科、审计中心以及社会中介机构参加。
三、审计项目实施的工作要求
(一) 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审计范围、审计对象与完成时间等。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报请本级政府主要领导审定,确保审计项目计划的严肃性。
(二)切实编好审计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结合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细化项目审计目标,突出审计重点,创新审计方法,进行合理分工,及时控制进度,明确具体要求,防范审计风险,确保审计方案切实可行。
(三)强化计划执行全程控制。按照审计计划管理的要求,分解任务、审签方案、控制成本、反映进度、统计成果、汇总分析;完善审计项目执行机制,加大执行整改力度,建立健全审计项目执行情况反馈制度;改进审计项目实施结果考核方法,全面提升审计投入产出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