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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王 霖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对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落实、民生保障和改善以及重大风险防范,着力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通过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在推进零基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管理监督体制机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2024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全市经济平稳运行。
——着力稳住经济大盘。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力盘活国有“三资”,市本级实现盘活处置收入88.48亿元,其中入库收益49.38亿元。认真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全年为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减税降费及退税共计13.73亿元。提振市场信心,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全年市本级新增专项债券规模59.07亿元,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两重”建设“两新”工作4.89亿元。
——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18亿元,其中民生支出80.93亿元,占比71.51%。做好各教育阶段经费保障工作,全力打造“科教文旅高地”,教育支出、科技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分别达12.27亿元、1.53亿元、1.76亿元;保障底线全面兜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分别达8.91亿元、39.39 亿元;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以及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国省两级以及市本级共投入资金1.96亿元。
——持续加强财政管理。积极启动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对272个单位、970个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已收回单位资金纳入财政统筹2.33亿元。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2024年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年初预算项目经费中一般性支出在连续两年累计压减28%的基础上,再次压减10%,共压减金额1.62亿元。强化财政绩效管理,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资金达33.7亿元,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资金达30.56亿元。
——扎实抓好审计整改。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审计整改执行工作流程的规定(试行)》,提升审计整改落实机制。坚持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强化贯通协作、跟踪检查、督查督办和结果运用,推动问题标本兼治。截至2025年6月底,累计收缴、盘活、促进拨付各类资金24671.33万元,追责问责39人,促进制定完善相关制度54项,审计整改质效持续巩固拓展。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财政风险、提升财政管理绩效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了市本级、邵阳经开区财政管理等审计。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
重点审计了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及执行、零基预算改革实施、债务管理等六个方面情况。
市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1693663万元,支出合计1691431万元,结余结转2232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2181308万元,支出合计1706440万元,结余结转474868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127739万元,支出合计126866万元,结余结转873万元;市本级社保基金收入合计1144657万元,支出合计1055724万元,当年结余结转8893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013907万元。
决算草案编制总体符合预算法及相关规定,较好地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资源统筹管理方面。一是部门预算编制细化率不高。二是部分预算安排固化。三是未经测算安排部分项目预算。四是部分单位预算执行率低。五是部分单位未压减一般性支出。六是存量资金未盘活。
2.“两重”“两新”方面。一是市本级实施的4个“两重”超长期国债建设项目均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且项目推进缓慢。二是存在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领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方面。一是落实上级关于国资监管体制的决策部署不到位。二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应收未收部分国有资本收益。三是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四是薪酬政策把控无主管理。
4.财政收支管理方面。一是个别部门对下属单位银行账户监管不到位,有7个实有资金账户应撤销未撤销。2个单位应缴未缴银行存款利息收入835.06万元。二是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到位,对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未进行检查。三是收储土地时程序不合规。
(二)县(区)及经开区财政管理审计
重点审计了1个区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财政管理不规范。存在结转结余两年以上的存量资金部分未盘活。二是财政收支不合规。如个别单位无依据收取工程渣土处置费;向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兑现装修补贴。
二、市直部门及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紧扣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过紧日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部署要求,对5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开展了财政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对5个部门开展了行业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收入完整性及合法性方面。一是4个部门部分非税收入征收不到位;二是2个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指标未盘活使用;三是1个部门无依据收取业务培训费;四是62家公司少缴工会经费。
(二)支出合规性方面。一是部分涉及公共卫生服务、教育、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等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佳;二是6个部门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违规发放执勤津贴、加班补贴和比赛评委费;三是1个部门多头开立银行账户,且未制定评分指标和标准确定资金存放银行;四是个别单位资本性支出控制不严。
(三)政府采购合法性方面。一是5个部门食堂食材采购费、资产评估费、拍卖服务费等未严格执行采购程序;二是1个单位免费接受供应商投放的医疗设备,采购捆绑销售的耗材;三是个别医疗单位将科室外包并以支付服务费名义变相购入医疗设备。
(四)行业监管规范性方面。一是对民办学校管理欠缺,学籍监管不严;二是个别行业有21个信息系统处于闲置或停用状态,涉及中标金额3121万元;三是个别单位委托无资质回收单位处置医疗器械;四是部分部门间信息共享通道不畅,导致监管失位。
此外,在审计中,还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往来款长期未清理、会计核算不规范、原始票据不合规等问题。
三、专项资金及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一)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审计
一是资金分配至“三外”企业较少;二是资金安排散小,且部分项目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三是未建立对办理政府消费补贴的第三方公司的监管机制。
(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重点对32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成本控制不严。二是招投标实施不规范。三是工程建设监管缺失。四是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
四、重大民生审计情况
(一)2021年至2024年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采取交叉审计方式组织12个县市区审计局同步对全市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绩效情况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措施落实不彻底。6个县市区就业帮扶车间退出或停产等非正常运营比率超30%;8个县市区公益性岗位未统筹开发管理,存在一人多岗、岗位补贴发放不规范等问题。二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9个县市区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8名农村基层干部虚报冒领项目资金282.02万元。三是项目建设运营不达标。5个县市区工程项目质量不高,存在擅自降低用料标准、渠不通水、“断头路”等问题。四是后续管理利用不完善。6个县市区农田水利设施损毁,影响生产灌溉;7个县市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资产底数不清等。
(二)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
一是政策执行不到位。如2家医院违规线下采购高值医用耗材;3家医院部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远超需求报量。二是医保基金支出结算管理不规范。5个医保经办机构和部分医疗机构将医保目录外耗材或限定范围外药品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三)市本级就业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
一是执行就业、失业政策有偏差。应拨未拨招用高校毕业生的9家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二是部分就业资金存在挪用闲置。2个单位挪用就业专项资金用于退休职工慰问金或文明校园创建;创业担保贷款宣传力度不够,担保基金专户资金闲置。三是就业服务不到位。未向部分“311”服务对象提供岗位推荐信息,未提供免费技能培训信息。
(四)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一是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二是资金归集不到位。未对个人维修资金余额低于首期交存额30%的业主进行催缴;应收未收部分已办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三是资金缴存控制机制未建立。未建立信息数据互通共享和缴存控制机制,导致网签销售房屋未同步缴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2家开发商代收代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五、自然资源审计情况
对2个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局)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责情况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总规未完成,制约景区发展。2个风景名胜区规划失效或无规划可依,部分项目无法实施。二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不到位。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存在养殖、生活污水直排,垃圾随意倾倒。三是保护区内违建情况依然存在。1个名胜保护区存在民宿违规占用耕地修建停车场;违规建房叫停后未进行生态修复。1个景区存在破坏山体修建停车坪。2个管理处(局)对以上违规违建行为未及时整治。
六、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送情况
紧扣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清廉邵阳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化审计与纪检监察监督等的贯通协同。上述审计项目共发现并移送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52件,其中:移送市纪委监委24件、相关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28件。主要情形如下。
(一)涉及公共权利集中领域“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问题线索13件。主要表现:违规征拆、使用建设用地,违规发放排污许可证,按不合理评估结果回购国有资产等。
(二)涉及工程建设投资领域“弄虚作假”“多计工程款”等问题线索19件。主要表现: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中,程序不合规、改变招标条件、指定供应商、串通投标、设置不合理限制性招标条件、违法转包分包,以虚假合同应标套取财政资金等。
(三)涉及作风建设民生领域“违规收费”“套取骗取”等问题线索16件。主要表现:基层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乡村振兴相关资金等;乡村振兴共享贷涉嫌合同诈骗等。
(四)涉及棚改建设领域“挪用公款”“违规出借”等问题线索4件。主要表现:货币安置补助资金去向不明,违规出借工程款,安置房买受人与应安置户名单不一致,向非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等。
七、审计建议
从审计发现的问题来看,有些是改革推进过程中形成的问题,有些是历史遗留问题,但也有屡次反复出现的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一些地方和单位落实改革发展举措不够到位,对零基预算改革、全面预算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等认识不高,以及财经法纪意识不够强等。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完善国有企业治理制度,理顺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督促国有企业突出主业、聚焦实业,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周期跟踪问效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二)着力盘活资产资源。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归并整合,积极盘活“三资”,提高资产收益率。对结余结转资金,以及沉淀在财政专户、部门资金账户的资金进行清理收回,防止闲置趴账。梳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低效资产,坚持分类盘活、妥善处置,统筹推进资产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共享共用,持续推动资产管理专业化、市场化、数据化。加大对公共资金的统筹力度,更好发挥规模化管理运营的优势,争取收益最大化。
(三)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持续强化全口径债务监管,坚决遏制违规新增隐性债务和虚假化债,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严防挤占挪用。重点关注各类新型、隐蔽的举债方式,坚决防止债务风险向基层转移。建立县级财力保障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市县“三保”责任,加大对“三保”支出的常态化监控力度,做好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着力整治重大环境污染问题,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坚持以政治监督为统领,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把过紧日子作为习惯和常态,切实加强对部门及所属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控财政供养人员规模及编制外人员经费支出。增强财经纪律执行刚性,对违反财经纪律负有责任的人员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大力纠正把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视为单位行为而忽视追究个人责任的倾向。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重大审计情况,及时以《审计要情》《审计专报》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并根据领导批示要求督促落实,以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县市区、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审计工作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护航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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